更新日期:2010/12/24 00:07 【記者陳秋香/高雄報導】
標準檢驗局為提升雷達測速儀計量準確度及執法公信力,以減少民眾疑慮,爰參考國際法定計量組織(OIML)R九一國際建議規範、
美國國家標準(DOTHS八一0八四五)及考量國內使用現況,研擬修正完成「雷達測速儀檢定檢查技術規範(CNMV九一)第二版」
,並訂於一○○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表示本次修正重點為:
(一)新增規定:包括適用範圍明確定義、增列名詞定義、
增列不適用範圍及增列一般規定等,以確認檢定標的及計量品質;
(二)為確認相機與雷達測速儀能正確同步搭配使用,明定每型式第一次送初次檢定時,應量測五0km/h及一一0km/h兩點,以確認主機與影像紀錄裝置之速度值一致;
(三)針對照相式及非照相式雷達測速儀之發射天線水平波束寬度,已參考國際規範分別規定公差,以避免誤判。
該分局提醒駕駛人,未來如因超速遭取締,可確認該雷達測速儀是否仍在檢定合格有效期間內,以維護自身權益。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224/128/2jjk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