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沒開車吃超速紅單 X5、X3警察分不清
記者:欒治誼 攝影:廖文漢 台中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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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沒開上高速公路,居然也收到超速罰單,台中1名吳先生投訴,他收到1張國道超速142公里的紅單,外加1張連闖7個收費站的繳費通知單,但吳先生說,罰單上所說的時間他根本沒開車上國道,違規照片是德國進口車X5,但他的車是X3,車款、車型根本不一樣,他向國道警察和監理站反應,得到的回應竟然要他先繳清費用再申訴,這讓他很火大,但警方說,溝通可能有誤解,會調閱監視器釐清。
這輛德國進口休旅車,型號x3,這輛同廠牌規格更高階,型號X5,2輛等級不同,外型也不一樣,但台中吳先生,最近收到國道警察寄來3600元超速紅單,讓他很不服氣,吳先生說他的車子是X3,違規的車子是X5,比他的車子大1號,X5的排氣管是左右各1個,車燈是長方形,雨刷在右邊,擋風玻璃是偏圓弧形,吳先生的車,排氣管2根都在左邊,車燈是T形,雨刷則是在左邊,玻璃的形狀也和違規車不一樣。
投訴人吳春夏:「它的煞車燈,它這個白的有沒有,它是一個橫線,我的是三角形,很顯然,有3個地方,我舉例,都不一樣。」
更讓吳先生火大的是,連同罰單,還收到1張340元的ETC繳費單,上頭註明在超速同一天,他從新市、新營一路北上到造橋和楊梅,連闖7個收費站,他向監理站和國道警察反應,違規車輛不是他的車,得到的答案竟然是這樣。
吳春夏:「要先繳費才能申訴,這是曠日廢時嗎?這樣便民嗎?明明我的車子跟它的外型是不一樣的。」
吳先生車子明顯跟罰單照片不一樣,這樣不能申訴,要先繳費,有這麼官僚嗎?實際採訪,國道警察說可能有誤解,可以先要求比對,不必先繳款,但吳先生還是不理解,連闖7個收費站是怎麼回事,難道7個站拍到都是他的車牌號碼?警方不排除他的車牌遭冒用,要調閱監視器釐清。
轉自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carlito11201212272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