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段楚禎 | 卡優新聞網 – 2013年5月14日 上午5:51
用路人違規遭警察取締開單,若車主不服氣,可以向交通裁決所進行申訴。根據統計,台北市自民國98年至今(102)年3月底,申訴成功的交通違規撤銷案件就多達1萬4,630件。
台北市警察局開出的交通違規烏龍罰單太多,近5年撤銷一萬多件,平均每天就有10件撤銷免罰;在撤銷案件中,近4千件、高達2成7歸責為員警疏失,包括員警認證錯誤、寫錯地址、違規事實引用法條錯誤、採證不足、牌號與車型廠牌不符等。
台北市議員王浩表示,強執法人員應加強教育訓練,開出烏龍罰單比例最高的是萬華分局,多達518件,松山分局和士林分局分別為第二、三名,各有459件及450件。若以撤罰比例最多的前三個分局來看,則以中山分局最高,其次為萬華分局及中正二分局。
為了建立交通執法公信力,改善舉發錯誤案件,減少民眾陳情、申訴、異議等情況,台北市警局將依「執行舉發、處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督考計畫」辦理;如有員警認證錯誤並經申訴成立的案件,除依規定撤銷罰單外,也會主動向民眾致歉。
若因工程設施不當及其他具有爭議案件等,則採從寬認定,以避免民眾因交通管制設施不當或作業人員疏失遭違規舉發;易有執法爭議的地點,要求所屬注意執法適當性,以減少民眾對員警執法產生疑義。
另外,市議員李彥秀指出,近日內也有兩位市民向停管處申訴違停舉發有誤,經查證停管處已主動撤銷該筆違規舉發。停管處呼籲,民眾停放車輛遭違規舉發若有疑義,可透過申訴管道辦理申訴。對於民眾反映罰單地點停車標誌、線不清的路段,將派員現場查證,經查明屬實者,將協助辦理撤銷,以維護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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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台北市烏龍罰單特多-2成7歸咎員警疏失-2151537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