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7 02:56:30 聯合報 記者游文寶/桃園報導
「搶錢搶太兇了」,市議員魯明哲等人,昨天在議會公布桃園市10大搶錢超速件數照相桿,認為應以勸導代替取締。警方表示,各固定照相桿周邊交通事故明顯降低,設置仍有效益。
魯明哲反諷說,過去環島費用以住宿、加油、吃飯為主,現交通罰款躍升第二名,尤其今年1到9月和去年同期相比,逕行舉發案件多4萬616件,桃市交通罰款大幅成長,竟變成「桃園收費站」。
梁為超、呂淑真及周玉琴也抨擊,看到這種超速照相高成長數字,警方應該道歉及檢討,重要路段變成搶錢測速桿,不適當也不合理,「罰單不是改善交通的必要方式」,建議派員警在路口嚇阻,同時以宣導取代取締。
民代公布桃園市十大搶錢電桿,「冠軍」仍是龜山東萬壽路622號往北方向,第二名是大溪區仁和路二段517巷口,第三是八德區和強路127號前。
警察局長黎文明說,逕行舉發案件今年較去年成長,和民眾守法習慣有關,雖然增加4萬多件,但罰鍰少636萬元。
警察局指出,設置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意在保護用路人安全、降低各類交通事故發生,警方根據各分局提報轄內易肇事、違規及交通工程無法立即改善、有影響行車安全等路段,設置測速照相設備。
今年各固定桿照相的周邊交通事故發生率呈現下降趨勢,前10名測速照相桿路段104年較103年車禍件數減少31%,傷亡人數減少28%,顯見設置成效有符合效益。
轉載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