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年來共佔68%/外縣市違規車輛 花蓮特愛取締
2010-5-22
〔記者游太郎、胡健森/綜合報導〕從外縣市開車到花蓮縣旅遊的遊客注意了!根據花蓮縣警局統計,近三年來共開出二十七萬三千九百二十五張罰單,外地遊客佔全部違規件數六十八%,比花蓮民眾的三十二%高出一倍。不少遊客大罵,根本就是拿他們當搖錢樹。
外縣市車輛在花蓮縣違規的情況,以超速被測速照相的情況居多,逾三成以上。(記者游太郎攝)
日前花蓮縣議員邱永雙質詢時,指責警方為了績效亂開罰單,花蓮縣警局交通隊隔天急忙調出近三年來的取締件數資料,結果數字顯示外縣市遊客違規的件數較本地人多一倍以上。
數據顯示 執法有針對性
數據公開後,引起許多外縣市遊客關切。不少車籍在外縣市的花蓮民眾恍然大悟,為什麼開車在花蓮特別容易被開單,原來執法有針對性。
外縣市前來花蓮縣旅遊的車輛,經常出現明顯的違規狀況,被花蓮縣警局認定較不守法。(記者游太郎攝)
花蓮縣警局交通隊長黃增樟分析說,所有的違規件數中,以超速最多,至少佔三成,測速照相器客觀拍照,不會分哪一輛車是外縣市或本地車。他強調數據顯示前來花蓮的遊客「較不守法」,嚴格執法是為了確保本地民眾的安全。但他也想不透,為什麼在外縣市就會守法,來到花蓮就忘了?
違規第二多的則是路邊違停。由於車牌可以顯示是否為外地人(花蓮當地自小客前二碼多是「G6」、「U8」、「KJ」、「SN」、「L3」),遊客質疑花蓮警方選擇性執法。有員警私下透露,執勤時為了避免人情壓力,確實有專找外縣市車輛開單的狀況,還有面臨取締業績上的壓力,在執勤時也很為難。
議員擔心影響花蓮觀光
花蓮縣議員王燕美批說,花蓮縣以觀光立縣,警方這樣惡搞,以後還有誰敢開車來花蓮旅遊。
花縣警局長周威廷重申說,固定桿測速照相器,不會分本地、外地客,若稱花蓮警方欺負外來遊客,太牽強。
同樣屬旅遊大縣的宜蘭縣,交通違規情況與花蓮不同。根據縣警局交通隊提供的數字,今年一至四月全縣共有四萬六千五百多件交通違規案,其中宜蘭縣籍車輛佔了總數的五十八%,外縣市的車輛佔了四十二%。
相同的是,「超速行駛」多是設籍外縣市者。宜蘭縣交通隊隊長李坤祥指出,在各種違規形態中,「超速行駛」在本地車輛與外地車輛的比率上比較懸殊,外地車輛佔了八成,推測主要原因是在地人對於何處設有測速照相器比較了解,外地車輛對路況較陌生。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y/22/today-life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