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張裕珍/苗栗縣報導】
2014.06.04 06: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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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男子在中山高速公路酒駕又超速,遭警方攔查,他擔心被關,將車停路肩,偷偷下車,黑夜裡穿越樹林、游過二百公尺溪水逃走,等第二天酒退,才到警局自首。
警方得知林男「水陸逃亡」過程,直呼不可思議。除邊坡高近一層樓、崎嶇難走,還要穿越叢林般的菜園和香蕉樹林,然後再游到對岸,連走帶游至少五百公尺。在酒醉情況下安然無事,也算命大。
林男不好意思地說,當時喝酒開車,看到警察攔檢擔心被關,一時心急才棄車逃跑。看到前方有河就「邊走邊游」,游到對岸後再也走不動,在岸邊躺了兩小時休息。
警方說,罰金、刑責事小,命最重要;若當時遇到大雨、急流,事情更大條。
國道公路第二警察大隊調查,林男曾有兩次酒駕紀錄,若被抓第三次,依法不得易科罰金,最低得面臨兩個月刑期。
上月廿九日晚上八點多,林疑酒後開車上國道,員警正在中山高南下苗栗頭份路段執行移動式測速照相,發現林開的白色休旅車呼嘯而過,時速高達一五四公里,立即鳴笛追車。追了約四公里,白色休旅車停靠中港溪橋路肩,林男在車上關掉大燈,又往前開了數公尺後下車逃逸。員警追上前,但人影沒入黑夜中。
警方聞到車上有濃濃酒味,懷疑林男規避酒測逃逸,隨後在緊急電話亭缺口處邊坡發現一雙皮鞋,猜測林男走下崎嶇邊坡往樹林裡逃,加派人力擴大巡查,但直到深夜仍未找到人。
隔天林男到分隊取車「自首」,頭和手都是傷痕。由於過了一夜酒已退,無法酒測,警方只能開出超速、無照加不服稽查三張罰單,共一萬七千元。
轉自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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