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ETC影像拿來開罰? 遠通:僅作收費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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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27 21:37  資料  個人空間  短消息  加為好友 
ETC影像拿來開罰? 遠通:僅作收費依據



許多駕駛擔心國道ETC的「車牌辨識」系統,是不是可能也變成警方的執法依據,「遠通電收」強調這些畫面只作為收費依據。

非遠通用戶,過感應門架唯一靠的就是拍下車牌,靠後端人工辨識,但隨著雙北市啟用,監視器畫面來開單,遠通拍下大量的國道行車影像,會不會也成為開罰依據,引發疑慮。

民眾:「這張照片應該就是ETC拍的,一般人為拍大概沒有辦法拍的那麼準確。」這張網路照片角度由上往下,和eTag系統拍攝角度完全一樣清楚拍到車內駕駛正在玩手機,成為警方開罰鐵證,一度讓民眾認為ETC畫面成為警方開單依據,遠通趕緊澄清。

遠通電收發言人陳世莉:「ETC設備所蒐集的車牌影像資料,是只作為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用的,它不具有其他交通違規行為的執法功能。」走進遠通電收的車牌辨識中心,每人一台電腦,專心盯著影像人工辨識車牌。遠通電收解釋,ETC拍下的畫片有兩種,照片都是針對車牌拍攝作為收費依據,影片因為畫素不高,主要用來估計車流量,這兩種所有權都是政府,所以當警方有辦案需求就得向高公局申請,高公局就會通知遠通調出警方需要的畫面,但是也有部分畫面,像是偽造變造或是彎折毀損,遠通會主動定時提供給警方。

其實就算警方以ETC拍下畫面來開罰也還有很大疑慮,因為ETC照相機不具有測速功能,所以能提供的大概就是沒繫安全帶,或是有問題的車牌,但開罰之前,警方還得練好眼力。如果真的要拿來開單,基層員警可就累了。


轉自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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