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 2015/10/09
國道計程收費實施後全線暢通,駕駛人嚴重超速導致意外事故頻傳,內政部表示,國道公路警察局在主線執行攔停舉發超速措施可有效降低事故發生,不會廢止。
立委黃昭順向行政院提出專案質詢表示,已停止執行多年的國道公路警察路邊隨機紅旗超速攔檢的措施,竟然悄悄恢復執行。她認為,執行國道路邊紅旗攔檢措施實非屬必要,又極易導致重大交通事故,建議立即取消。
不過,內政部近日回覆表示,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為避免高速公路超速行為影響行車安全,均以「攔停舉發」及「逕行舉發」二種方式併行執法,迄今均無任何改變。自一○二年至今年八月止,國道公路警察局平均每月取締超速違規三萬四千二百七十二件,現場攔停舉發平均每月約四千八百四十九件,約占百分之十四。
內政部說明,國道公路警察局執行現場攔停舉發超速可立即警惕駕駛人改正違規行為、避免危害之發生、並間接提醒其他用路人、遵守交通安全規則。
若廢止現場攔查方式而改全由測速照相逕行舉發方式取締,當事人僅於事後接到違規單,繳納罰款了事,以「花錢消災」態度處之,違規人心態將趨向「百無禁忌」,無視交通安全法規之存在,對整體公路交通行車秩序與安全將生負面影響。
另一方面,內政部也表明,國道公路警察局為維護用路人及執行員警安全,時時檢討現場攔查執勤方式,並督屬依照「勤務執行規範」相關規定,慎選測速地點,嚴禁於彎道內執行測速,同時目視來車衡量有適當停車距離,在安全無虞之情況下,方可執行攔查,以維護民眾之安全,國道公路警察局執行欄停舉發勤務,從未發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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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