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高價測速照相裝置 黑膠纏身2年
更新日期:2010/04/17 04:11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縣警察局為改善傳統測速照相裝置必須頻頻更換底片的缺點,於97年8月引進6支數位式 ,但至今仍未啟用,偌大的測速照相裝置包著黑色塑膠袋相當難看,縣議員劉茂群昨天在議會質詢時,要求警局尋求解決之道。
議員批無法驗收應速拆
劉茂群指出,測速照相裝置地點都是在重要路段,如今包上黑色塑膠袋,擺明的告訴駕駛不會拍照,比不設還要糟,也讓政府收入短少,警局應該要有魄力,如果無法驗收就應該要儘快拆除。
造價過高 警局拒驗收
縣警局交通隊表示,6個設置地點分別在
桃園市成功路、龜山鄉忠義路、蘆竹鄉大竹路、八德市介壽路、台一線18及42.5公里處,當初規格採取高標準,每台造價270萬元。未料,得標廠商以拼裝的產品交貨,這樣的設備交給台中縣只要105萬元,加上,雷達角度、設備相容性也有問題,警局除拒絕驗收外,也沒收廠商100萬元保證金。
由於廠商不服提出告訴,未來會等一審官司定讞後重新招標,要求廠商拆除,若廠商不拆,縣警局將代為執行並向廠商收取拆除費用。此外,龜山鄉忠義路較為危險,已單獨發包裝置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