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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假車禍手法翻新大公開! 教你怎麼防 [打印本頁]

作者: 207    時間: 2013-10-31 22:25     標題: 假車禍手法翻新大公開! 教你怎麼防

時間:2013/10/31 16:37

記者:林奕岑

攝影:王經綸
標籤:假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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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層出不窮而且花招不斷翻新的假車禍,民眾該如何自保呢?根據警政署統計,每年車禍數量超過20萬件,當中有許多蓄意人為的假車禍,而假車禍類型百百種,包括登上新聞版面的盜壘伯、跳跳哥,還有先前的助跑姊,誇張行徑都在行車紀錄器下現形,這些容易識破的還好,比較難防的是利用視覺死角跟路權優勢製造假車禍,既難舉證也難預防,碰上了幾乎都讓人啞巴吃黃連,到底民眾該如何自保,請收看我們的調查報導。

這輛車特別之處就在這小小的鏡頭,數一數,車子前檔玻璃有望遠跟廣角2顆,底下保險桿再一顆,看看左、右後照鏡,向前、向後分別有2顆鏡頭,後尾翼也有加裝,這樣子車身就有8顆,如果再算上車內,對著後座嬰兒座椅的還有一顆,這輛車一共就有9顆鏡頭。

哇!裝了這麼多,是特例嗎?行車紀錄器專家說,其實現在加裝8到9顆鏡頭的人還不在少數。行車記錄器專家劉士傑:「這個現在很好玩,要來裝的人,我遇到的有執法單位、有檢察官、交通員警,還有一些有關於這方面的業者,那可能他們對於這種東西處理多了啦,很清楚、很了解什麼叫做自保。」

警政署統計,每年車禍件數總計超過20萬件,以去年民國101年來說,死亡件數約有2000件,受傷人數超過上萬人,這樣的數據也讓越來越多用路人自保意識抬頭,不但要防止真車禍的糾紛發生,也要讓很多蓄意人為的假車禍無所遁形。

像助跑姊、跳跳哥這類型利用苦肉計的還真不少。新北海山交警分隊長謝志和:「第一個部分,他可能是利用身體或相關財物的損傷,要求小額賠償,比如說身體的話,像之前有其它案例是說,他直接撲上車上,或者利用手機,讓車子碰撞之後掉了損害,直接向駕駛要求小額的賠償。」

北市忠誠里里長(97.06.15):「人走過來的時候,就故意靠著這個車門,然後就跌下去,摀著手,然後拉車門,請那個駕駛下來,(嫌犯)跌倒以後,上來手上就紅紅的,衛生紙都是紅紅的,用那個針筒裝紅藥水(弄的)。」

用紅藥水假裝血流如注,這種手法看似拙劣,但偏偏還得手4次。目擊民眾(101.5.31):「第一次以為可能是車禍,再來好像不對,他故意去撞人家,車子來的時候,故意把手伸出去,拿手機給他撞。」

不論是用紅藥水裝流血,還是把手或手機伸出去給車撞,這類大多索賠金額不高,很多人乾脆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付錢了事,反倒姑息「假車禍蟑螂」四處橫行。

不過車主往往忘記一件事,不報警,事情很有可能還有後續發展。謝志和:「曾經有發生摩托車跟摩托車碰撞,然後雙方是小傷、小擦傷,可能要上班途中,趕時間,說大家就談好,好好好,沒事,那我們就先走了喔,他點頭之後,就雙方各自離開,可是事後受傷的那方,他可能會覺得說,就是說不對,這種傷的話,他後續報警,他一定會報肇事逃逸,因為你們現場都沒有留下任何的資料,也沒有報警,也沒有自行的相關蒐證的話,事後有可能會成立肇事逃逸的罪責,這樣子的話反而得不償失。」

刑法上肇事逃逸可判最高5年有期徒刑,所以遇到車禍糾紛,避免事後遭檢舉為肇事逃逸而藉機敲詐勒索,民眾第一步應該要保持現場完整,並向警方報案,等候員警處理。謝志和:「警政署有規定喔,我們派出所同仁在5分鐘之內就會到場,就保全現場,然後由我們交通分隊的車,或者專責事故處理小組的話,會將所有裝備帶到現場,測繪拍照然後定位的話,這整個有SOP流程,所以說一定在5分鐘之內趕到現場,其實不會花費很多時間,而且我們現在車禍處理小組有受過專業的訓練,一定會在30分鐘之內就把現場處理完畢。」

謝志和:「除了苦肉計以外,第2種是利用路權優勢,他在開車的話,他比較懂一些路權的優勢,或者利用相關視覺的死角,造成一些車禍事件的碰撞,進而要求賠償部分。」

計程車板金凹了一塊,賓士車也只有些微擦撞,警方鑑定是轉彎的賓士車撞上直行的計程車,還有從運將的行車紀錄器佐證,這看起來就像是場普通車禍,但其實是一場精心的騙局。

怎麼騙?警方查出,鄭姓運將只要看到有人打方向燈要變換車道,立刻故意加速向前,製造車禍,然後再拿出行車紀錄器影片,證明自己是直行車,有優先路權,讓對方啞巴吃黃蓮。

運將食髓知味,從96年到101年短短4年間,就詐騙了47件車禍紀錄,獲利36萬,運將矢口否認犯行,但檢警認為運將開車快20年,又以此為業,應該負善良管理人責任,也就是比一般人要更能注意現場狀況,怎麼會一而再再而三的犯下同一錯誤,連撞擊的點都在同樣地方,因此不採信他的說詞,依法起訴。

但警方也坦言,這種案子的確很難破解,該怎麼做?TVBS調查小組實地現場模擬,黑色車向右打方向燈,正要準備變換車道時,直行的白色車輛明明看到,卻在此刻加速前進,變換車道的黑車挨了撞,卻因為優先路權問題,肇事責任大於直行的白色車子,警方到場後會怎麼處理呢?

TVBS記者林奕岑:「一到這樣的現場,警方要怎麼判斷,它有沒有可能是假車禍呢?我們可以看到,警方初步在地上畫上了這樣的煞車痕,這有沒有可能成為假車禍的科學證據?我們看警方怎麼做。」

煞車痕怎麼還原真相?以下有幾種可能,煞車痕很長,沒有問題,代表後方車很早就注意到前方車打方向燈,正準備變換車道,後方車有提早煞車做準備,但如果煞車痕太短或是根本沒有煞車痕,代表著什麼意思呢?

新北海山交警小隊長溫明和:「可能性就是,當然是前方的車輛可能會沒有跟後面的車子保持一個安全距離嘛,我們會做一個這樣的研判,才會碰撞到;那另外一種可能性就是說,那地面上都沒有煞車痕來講,那可能是因為這個車子變換車道之中,那這個後面的這部車子,後面的這部車子搞不好沒有注意到前方的車輛狀況,沒有注意到前方的狀況,然後碰撞過去。」

只靠煞車痕的量測還不夠,截至目前為止。TVBS記者林奕岑:「似乎只能判斷這輛車或者是後方這輛車,是不是應注意而未注意,但到底是不是假車禍,除了現場測量以外,還必須有雙方證人的證詞,另外還有現場事故圖,3方來做綜合比對,才能夠判定是不是假車禍。」

只是少了畫面也少了說服力,要靠影像器材來補足,除了路口監視器以外,民眾如何運用行車紀錄器也有訣竅,有著20年改裝資歷的行車紀錄器專家劉士傑,對於這種利用路權優勢的假車禍類型,他認為有方法破解。

劉士傑:「現在廠商已經有開發所謂的軌跡時速紀錄,或者它用它那個波形,車速的一個波形,在電腦上或儀器上,可以抓出我當下的一個狀況。」

現在新型的紀錄器有GPS軌跡和時速紀錄,可以錄下車禍當時用路人有沒有超速,可以證明自己的清白;還有第2種方法,那就是在車子的多方角度加裝鏡頭。

劉士傑:「通常我們車上都有裝一個單顆的行車紀錄器鏡頭,就是裝在這個位置,那這個鏡頭因為它所拍攝的角度大概在引擎蓋的這個範圍,但是常常在這一塊裡面它有很多的死角,它無法照射到,因此這邊有一個往前拍的一個鏡頭,它在補足這樣的一個死角,往後也有一個鏡頭拍這樣的一個死角,這樣子有半圓的一個東西,這樣的紀錄它才是比較有保障的。」

劉士傑:「後方跟右側往後照鏡的鏡頭,是個很重要的證明,是說可能是因為我的死角,我沒有看到,或者是對方知道我要切過來,他不讓我切進來,所造成的一個因果,那至少證明說,我們是優良駕駛,我們不會去產生一個去挑釁對方,或者是對方故意來挑釁我們的一個證明。」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即便有了行車紀錄器的功能,但還是有可能敗在優先路權的法律準則,這類利用優先路權犯案的案例真不少,尤其是在巷子口,轉彎車最容易發生碰撞。

謝志和:「車子右轉進巷子,後方機車卻往前撞上,誰對誰錯,交通規則規定,轉彎車得讓直行車先走,並行的時候,你右轉車當然是要讓直行車先行嘛,但你有可能在右轉的時候視覺死角,你方向燈一打,後車他可能加速前進,跟你發生碰撞,以這種情形的話,如果沒有仔細查證的話,其實轉彎車的路權是低於直行車的。」

還有可能發生的,歹徒像這樣在車子轉彎,經過行人穿越道時,立刻快步向前,製造假車禍,出了事,肇事責任往往在車主,因為法律規定,行人有絕對優先路權,難道這些製造假車禍的歹徒無法可管嗎?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謝志和:「比如說它曾經這種情形的話,我們會利用相關的車號或當事人有建檔,他們有當事人有報警的話,其實事後進入建檔之後,你像用這種下去追查,會從分析出來會知道比如說某台車或某個人非常頻繁的發生一些事故的話,這種我們事後追查的話,他都會涉及比如說他是有像以詐術的話,使人交付財物的話,就會涉及刑法的詐欺的罪嫌。」

換句話說,要有犯案紀錄才有可能被識破,所以前幾次往往容易得手,民眾到底要如何自保呢?其實依交通部分析事故肇因,發現駕駛人有疏失者占18.4%,其中未依規定讓車占20%,比例最高,因此駕駛人應有轉彎車必須讓直行車以及行人優先路權的概念。

不論你是在變換車道,還是轉彎口,甚至在過行人穿越道時,都得要注意前後方來車或行人,減速慢行,只要自身遵守交通規則,遇到事故記得報警並保全證據,就能避免遭到車禍蟑螂訛騙。

不過還要提醒民眾,最後一種情況,如果碰上的是馬路霸凌者該怎麼辦?第一種情形,車子突然切入車道,還緊急煞車,接下來又緊跟在後逼車、猛按喇叭,這類案例不少,要小心對方會來個假車禍真行搶;還有第2種案例,這名女子深夜騎車回家,遭後方開自小客車的歹徒撞倒,對方假意說要帶他到醫院,女子下車後,沒想到歹徒就伸出狼爪,性侵得逞後還毆打被害人。

像這樣碰上兇神惡煞,千萬要記得保持冷靜,不要跟對方競速,把車停路邊,不要下車、門窗鎖緊,記住對方車號跟自己所在的位置,趕緊向警方報案,才能確保自身安全。

意外總在一瞬間,真假一時難辨,千萬別因為自己的疏忽,導致權益嚴重受損,無論如何先釐清肇事責任,如果能證明自己沒有違規,而是對方違規,則沒有刑責跟賠償問題,馬路亂象百百種,唯有自己舉證自保,冷靜以對,才能有所謂的公路正義。



轉自http://news.tvbs.com.tw/entry/508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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