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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國道測速器灌水 誤差逾10% [打印本頁]

作者: Yang-tw    時間: 2008-3-19 11:08     標題: 國道測速器灌水 誤差逾10%

國道測速器灌水 誤差逾10%

更新日期:2008/03/19 04:33 陳俊雄北縣報導

警用測速器準確性經常遭人詬病,但你知道警用測速器的誤差值有多少嗎?板橋地方法院審理一宗交通違規異議案,國光客運提出行車資料顯示車速為一○二公里,但警用測速器卻烏龍地將車速大幅灌水至一一六公里,嚴重誤差讓無辜司機吃上紅單!


去年二月間,由許姓司機駕駛的國光客運大客車行經苗栗泰安路段時,遭國道警察局第三警察隊利用新型PDA測速器測得許某以時速一一六公里的高速飆車。警方遂以超速違規逕行舉發,除開出一張三千五百元的紅單,並將許某記違規點數一點。


國光客運接到這張紅單後,卻是大呼不可思議,並立刻向板橋地院聲請異議。


原來,國光客運為避免駕駛超速,不但在每部車上裝設經過車輛研究測試中心檢驗合格的「數位式行車紀錄器」,還委由製造商將引擎加裝超過時速一○九公里後,柴油噴油嘴即停止供油的控制元件。


換句話說,即使司機有意猛踩油門超速,國光客運最多也僅能開到一○九公里。而國光客運也在庭訊時提出該車行車紀錄,證明當時車速確為一○二公里,而非警方測得的一一六公里。


警方則尷尬表示,警方使用台灣光學公司代理進口之紅外線測速器,是由鏡頭、電腦主機、PDA所組成,而這部測速機可將測得照片即時顯示在PDA上,而電腦主機儲存超速照片及超速資料。


警方也證稱,為避免引發糾紛,警方在國道上測速照相舉發違規,確有「十公里彈性」做法,苗栗泰安路段雖然速限一百公里,但警方都將該儀器設定為一一二公里才開始照相。


板院承審法官則認為,即使警方的測速器可能因人為操作而失準,但許某以一○二公里的時速在一百公里速限路段開車,也是違規,將許某改判罰鍰三千元並記違規點數一點。


雖然法院判決讓警方最終還是「贏了面子」,但每年經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抽驗的警用測速器,竟然還有超過十%以上的大誤差,實在也說不過去。


由於這批烏龍測速器上仍在國道上服役,民眾在高速公路上以合法的九十八公里時速駕車,還是可能會遭到告發而吃上紅單。
作者: 小楊    時間: 2008-3-19 12:11

這個問題間接證明了先前國7隊那把100LR的問題也是事實,想當初這個傳言竟然還有人不相信.

我自己手上的STALKER LZ1也曾經有過同樣故障情形,測出來的速度及距離都大於實際數據,送回原廠維修一個多月才恢復正常.


雷達測速系統可利用隨機的標準音叉檢驗速度值,但雷射測速儀並無簡易的隨機器材可供校驗比對.
測量器材每天搬運拆裝,難免會因碰撞導致內部機件偏移產生誤差,這也就是為什麼規定必須定期送檢的原因,但還未到送檢期限之前的誤差誰來買單呢?
作者: hyshy    時間: 2008-3-19 14:08

只能說還沒裝L-906或LI的人要加緊腳步了...
裝了前面別忘了裝屁屁..
作者: interceptor    時間: 2008-3-21 14:31

"原來,國光客運為避免駕駛超速,不但在每部車上裝設經過車輛研究測試中心檢驗合格的「數位式行車紀錄器」,還委由製造商將引擎加裝超過時速一○九公里後,柴油噴油嘴即停止供油的控制元件。
換句話說,即使司機有意猛踩油門超速,國光客運最多也僅能開到一○九公里。而國光客運也在庭訊時提出該車行車紀錄,證明當時車速確為一○二公里,而非警方測得的一一六公里 "

這句話有問題。
1) 數位式行車記錄器的速度正確嗎?那是私人機構"認證"的
2) 109公理後斷油,時速就不會超過109? 又不是加裝自動煞車。如果是下坡的話速度一定可以超過109
3) 當時車速為102公里。 怎麼證明"當時"=開單時間??? 102公里確定沒誤差???又不是GPS。
結論:  國光號站不住腳。 雷射槍在有每年有認證校正過的情況下速度是可以很準的。
作者: 小楊    時間: 2008-3-24 18:16     標題: 回復 #4 interceptor 的帖子

交通申訴案件與刑事案件不同,僅能單靠申訴人自行尋找提出反駁證據,這對非執法人員的一般民眾來講實在有點難且又費時.

也因為無法提出其他足以影響判決的明確有利事證,再加上影響判決最重要的因素〔法官自由心證〕,這種抗告無法成功的案例比比皆是.
作者: shaojung    時間: 2008-3-24 23:51

在雷達測速系統上面, 通常有個參數, 是角度校正
有可能, 他的行進角度跟測速角度, 本來是設定為 30度
但是如果那個地點, 沒有 30 度的測速角度

那當然會造成錯誤
作者: 小楊    時間: 2008-3-25 00:14     標題: 回復 #6 shaojung 的帖子

行家浮出來囉!!

不過本篇討論的測速系統是PDA型雷射測速儀非雷達微波.
如果是雷射系統,當行進角度跟測速角度餘弦角度越大,相對測出來的速度會越略低於實際速度,這點對駕駛人是有利的.

呂先生 ,貴公司的雷達數位採證攝影系統開發完成了嗎?到時候記得給我幾張系統圖片當教材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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