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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數位高價測速照相裝置 黑膠纏身2年 [打印本頁]

作者: 小明    時間: 2010-4-17 11:42     標題: 數位高價測速照相裝置 黑膠纏身2年

數位高價測速照相裝置 黑膠纏身2年 更新日期:2010/04/17 04:11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縣警察局為改善傳統測速照相裝置必須頻頻更換底片的缺點,於97年8月引進6支數位式 ,但至今仍未啟用,偌大的測速照相裝置包著黑色塑膠袋相當難看,縣議員劉茂群昨天在議會質詢時,要求警局尋求解決之道。

議員批無法驗收應速拆

劉茂群指出,測速照相裝置地點都是在重要路段,如今包上黑色塑膠袋,擺明的告訴駕駛不會拍照,比不設還要糟,也讓政府收入短少,警局應該要有魄力,如果無法驗收就應該要儘快拆除。

造價過高 警局拒驗收

縣警局交通隊表示,6個設置地點分別在桃園市成功路、龜山鄉忠義路、蘆竹鄉大竹路、八德市介壽路、台一線18及42.5公里處,當初規格採取高標準,每台造價270萬元。未料,得標廠商以拼裝的產品交貨,這樣的設備交給台中縣只要105萬元,加上,雷達角度、設備相容性也有問題,警局除拒絕驗收外,也沒收廠商100萬元保證金。

由於廠商不服提出告訴,未來會等一審官司定讞後重新招標,要求廠商拆除,若廠商不拆,縣警局將代為執行並向廠商收取拆除費用。此外,龜山鄉忠義路較為危險,已單獨發包裝置完畢。
作者: 小潘    時間: 2010-4-17 15:26

這樣也好啦!不然都亂拍一通啦!

相關人員看到誇張跟有烏龍的照片也不篩選!
就是寄出去給車主!
讓車主去申訴!申訴沒過就賺到啦!

申訴結果是送給開紅單的單位來決定!
所以申訴絕對不會過(註一)

因為罰單撤銷都在法院!
所以開單的人也會沒事!
所以這種制度不開的是白癡ㄚ!


註一:
所謂的烏龍誇張罰單應該是
車子是黑色的照片是白色的車子!
發財車時速300以上!
報廢的車子出現在公路上!
開車的人收到機車違規的照片!
不管三小原因都可以給你罰的啦!

所以........開單跟審核的都是一家人的啦!

死老百姓該死該當冤大頭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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