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連續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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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辣辣
時間:
2010-12-22 16:02
標題:
連續取締???
日前收到一張紅單 是流動3角架拍的 (拍車頭)
但是有個疑問想請問大大們
這支3角架是放在1處十字路口前200公尺
而且有固定式照相(S感應線圈)
3角架(拍車頭) >> 200公尺 >>十字路口(固定式S感應線圈)
請問能這樣架設 會不會太近了呢
申訴 有勝算嗎
地點: 台南縣 西拉雅大道 南科實中 前
作者:
小明
時間:
2010-12-22 17:28
1.在固定桿前,表示是在公告區段---合法
2.只收到一張超速紅單---合法
3.你跟擺三角架的警員如果沒有恩怨,公務員依法取締徑行舉發---合法
4.固定桿前皆有明顯易懂的速限及告示牌---合法
5.儀器皆於期限內通過標準檢驗(照片上有標檢局証號)---合法
6.超速事實遭測速照相雷達自動照相---合法
想不透, 不曉得您還要依什麼理由申訴呢?
綜觀上述理由, 您需要的是南極星反雷達測速器和LI等配備!
不用浪費時間去申訴囉!
作者:
阿修
時間:
2010-12-22 18:09
那裡不是老地方嗎?怎麼還會被拍...
作者:
小楊
時間:
2010-12-22 18:14
這樣擺都合法了!! 所以距離200公尺不是問題.
重點是6公里內同一違規行為不得連續處發(特殊路段,如隧道內除外)
如果沒有被連續告發就沒有任何申訴理由.
作者:
柏盛
時間:
2010-12-22 18:22
標題:
回復 #1 小辣辣 的帖子
有機會~~妳準備$$~~去找楊大~~妳就勝算ㄌ
作者:
rex878
時間:
2010-12-22 18:48
"老地方"...說的好.....
作者:
阿典
時間:
2010-12-22 18:54
標題:
回復 #1 小辣辣 的帖子
你如果再同一天 時間點差接近而被拍兩張的話
申訴才有效 但是罰單還是要繳一張
作者:
小辣辣
時間:
2010-12-22 19:15
QUOTE:
原帖由
阿修
於 2010-12-22 18:09 發表
那裡不是老地方嗎?怎麼還會被拍...
老媽子開 出去 就算是老地方 全副武裝
也是英雄無用武之地
作者:
小潘
時間:
2010-12-22 19:41
QUOTE:
原帖由
小辣辣
於 2010-12-22 19:15 發表
老媽子開 出去 就算是老地方 全副武裝
也是英雄無用武之地
不一定喔!
測速器偵測到訊號!大聲一叫!
令堂多少會嚇一跳!也應該會覺得奇怪!
至少不會猛加油門!
多少會減速吧!
作者:
lde2032000
時間:
2010-12-22 21:19
南科那隻三腳架換地點營業了喔?
之前都擺設在奇美5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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