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我只能說罰的好
[打印本頁]
作者:
lde2032000
時間:
2011-11-20 06:28
標題:
我只能說罰的好
轉貼至TVBS新聞台
台北市一名林姓駕駛,去年開車上國道三號,當時他行駛內側車道,雖然時速保持100公里,但警方認為內側車道,
是超車道,林姓駕駛開太慢,開罰5千元,林姓駕駛氣的到法院聲請異議,法官認為,行駛內側車道,
應保持在最高線速,林姓駕駛雖然不慢,但還是違規,但罰款降到3千元。
TVBS記者楊致中:「為了讓高速公路更順暢,警政署規定凡是小型車,
車速過慢違規行駛在內側車道,將開罰3千到6千元。」 台北市一名林姓駕駛,去年開車行經中二高,
當時他保持在內側車道,警察發現後,2次測速,分別是100和97公里,加起來平均只有98公里左右,
警察認為,駕駛沒有維持在最高限速110公里,開罰5千元。 國道一隊交通組長兵界力:
「內側車道它是超車道,那如果在不擁塞的情形下,小型車,得以用最高限速,在內側車道,做行駛的動作。」
明明時速近百公里,卻被警察嫌太慢,駕駛氣的到法院理論,但根據最新的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在不塞車,又沒事故的情況下,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時速有規定,以中山高為例,不得低於80公里。
在二高,時速也得保持在110公里,林姓駕駛開的不慢,但還是未達標準,開罰3千元。
兵界力:「你如果時速只有100或是90(公里),在內側車道超完車之後,你應該要馬上變換到外側車道。」
另外時速70公里,只能開外側車道,不同車道,限速不同,走對的車道才能避免荷包失血。
作者:
阿仁
時間:
2011-11-20 12:51
這一種的應該要多多開罰,順暢車流提高車速~~~~
作者:
lin7213
時間:
2011-11-20 19:17
自己錯還申訴
至少也有讓車主得到教訓
真的很多人都不知道最內側要保持最高車速
作者:
rex878
時間:
2011-11-20 22:08
正義的時刻終於到來....
作者:
singdownjo
時間:
2011-11-20 22:52
除了內線需保持最高速
看到後方有比你高速的車靠近記得讓路~
車子的時速表不準
可以裝一台GPS來幫忙確認目前是否於正確速率行駛
但是最好的辦法還是投資LI+GPS 這樣就不必擔心超速不小心被開單了
因為大家都保持最高速限 還是塞車 而且跟車很危險 前方如果出事 跟在後方的不能保證沒事
大家一起開並不會比較溫暖 而是會因為速度一樣 而度辜 反應不及
[
本帖最後由 singdownjo 於 2011-11-20 22:56 編輯
]
作者:
fz92002
時間:
2011-11-21 02:23
沒辦法~~就是會有這種人!!
如果大家都像各位這樣的話~~就不會有塞車這種事情ㄌ~~
作者:
小潘
時間:
2011-11-21 03:02
交通的毒瘤!!!
作者:
iverkb8
時間:
2011-11-21 11:14
標題:
回復 #1 lde2032000 的帖子
快速道路也是 一堆龜速車佔據內側車道
話說葡萄柚大大 我有加你fb
作者:
lde2032000
時間:
2011-11-21 12:47
QUOTE:
原帖由
iverkb8
於 2011-11-21 11:14 發表
快速道路也是 一堆龜速車佔據內側車道
話說葡萄柚大大 我有加你fb
你的FB暱稱??
作者:
smccsnoi
時間:
2011-11-21 23:11
所以..有太多人沒有交通常識!
明明慢車..還佔用內車道!
作者:
阿仁
時間:
2011-11-22 17:00
http://tw.news.yahoo.com/
雪隧內5度換車道-警活逮開5張罰單-204044863.html
這一種的也該罰一罰,不過話說雪隧裡面也是ㄧ大堆烏龜龜龜龜龜車,不知道雪隧裡面的PDA會不會也開罰低於速線的單呢
作者:
s2138
時間:
2011-11-25 17:36
太好了,龜車該罰,有些人就是不長眼,開車龜速又喜歡開在內線,閃燈催車,又不理不睬,開過去就看到一副路是我的,不然你要怎樣的臉,你娘卡好。
作者:
ab121551928
時間:
2011-11-28 13:26
[
本帖最後由 ab121551928 於 2011-11-28 13:27 編輯
]
歡迎光臨 專業反雷達雷射測速器超級討論區 (http://s-star.com.tw/phpbb2/)
Powered by Discuz! 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