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沒設立告示牌 抓測速惹議
chern
管理員
Rank: 9Rank: 9Rank: 9
南極星義工


UID 20880
精華 0
積分 6772
帖子 2408
威望 2784 1
金錢 0 1
貢獻 2 1
閱讀權限 102
註冊 2009-3-2
來自 豬屠口
狀態 離線
發表於 2012-3-28 10:26  資料  個人空間  短消息  加為好友 
沒設立告示牌 抓測速惹議

沒設立告示牌 抓測速惹議

2012/3/27 17:55

不論是固定或是移動式測速照相,交通法規規定,必須在100公尺前設立告示牌,告知用路人,不過在南投肉品市場前有不少民眾投訴,警方不但沒有先放置告示牌,警告測速照相,更扯的是,過了測速點後才有告示牌,相當諷刺。

開車從國道3號下名間交流道往市區方向行駛,兩旁都沒看到測速照相的告示牌,不過還是有駕駛行經這裡後,接到超速罰單,過了測速地點才看到告示牌,被罰的民眾很不滿,依據交通法規規定,超速照相取締必須在100公尺以上距離放置告示牌,告知用路人。

從交流道匝道出口到肉品市場,將近有500公尺左右,雖然超速是錯誤的行為,不過取締單位也應該修正一下,預先設立告示牌,減少爭議。(民視新聞田志興南投報導)

影音:沒設立告示牌 抓測速惹議-民視新聞


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nt.aspx?ntype=class&sno=2012327C06M1





頂部


當前時區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11-23 20:04

    本論壇支付平台由支付寶提供
攜手打造安全誠信的交易社區 Powered by Discuz! 5.5.0  © 2001-2007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32096 second(s), 7 queries
清除 Cookies - 聯繫我們 - S-STAR反雷達雷射測速全球資訊網 - Archiver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