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裝機車主超速距離起算
[TVBS新聞]
電子收費車道限速40公里,如果超速可是會被罰的,員林收費站4個小時內,就有上百輛車違規超速,罰款3、40萬,民眾抱怨限速40公里很不合理,簡直比省道還慢。
TVBS記者林佳瑩:「電子收費車道它的限速是40公里,但很多駕駛朋友搞不清楚狀況,員林收費站4個小時就有上百輛車子超速。」
民眾:「我不知道耶不了解。」記者:「限速多少?」民眾:「40。」這樣要多遠就要減速。」民眾:「大概40公尺。」
收費站前40公尺才減速,太慢了啦,這位先生,如果你走的是電子收費車道,肯定得吃下好幾張超速罰單,有民眾抱怨,明明通過時就已經降到時速40公里以下,怎麼還會被罰?原因是,測速器在通過駕駛通過收費站前就已經拍照了。
TVBS記者林佳瑩:「在車道前方的100公尺,如果你還是開車超過40公里的話,你就會收到一張紅色的罰單。」
也就是說,等到進站才減速,就等著收罰單吧!民眾對於限速40公里的規定很不滿。
民眾:「太慢了。」記者:「太慢你覺得應該多少?」民眾:「最少要60吧,比省道還慢啊。」
記者:「會不會太慢?」民眾:「會啊,會啊。」記者:「太慢應該要多少?」民眾:「一百啦。」
國道警察說,如果要取締超速,會在收費站前500公尺架設機動警告標誌,民眾如果擔心被罰,還是得乖乖遵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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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過站超速開罰 員警:限速60較合理
【聯合新聞網 地方新聞中心記者/連線報導】
「裝機過站時速超過四十公里要罰,沒道理」;ETC車道過站時速限制四十公里的規定,駕駛人怨聲多,員警也認為不甚合理,前兩天未拍照取締,國道公路警察局前晚通令各隊取締,但基層配合度明顯有別。
國道三隊在員林收費站執行超速拍照,昨天光一個車道四小時就拍下近一百輛超速車輛,警員說「十輛有九輛超速」;國道二隊、六隊在車流甚大的中山高楊梅、二高龍潭收費站的「績效」卻掛零。
「來啦!又來一輛敢死隊」,昨天上午一輛轎車通過員林收費站ETC車道時,駕駛很得意的擺出勝利手勢,卻不知道他貪快等著收罰單。
ETC車道十日啟用後,由於過站速限四十的措施民眾普遍反映不佳,國道警察局基層單位擔心引起民怨,有志一同採取「觀察」態度,前兩天並未拍照取締,國道公路警察局前晚通令各單位取締。
昨天不管小車、大車過員林收費站ETC車道幾乎都超速,測速器在一個車道四小時內就拍下近一百輛超速車輛,以員林收費站目前一天ETC過站車輛約一千五百輛計算,一天下來超速違規罰款至少三、四百萬元。國道警察泰安分隊昨天下午在泰安收費站執行取締,也開出五十多張罰單。
取締成效掛零的二隊員警則表示,依規定,取締超速需在五百公尺前豎立警告標語,但全台各收費站幾乎都沒有豎立標語,取締會造成執法爭議,因此沒有積極取締的績效。
部分裝妥「e通機」的車主對限速四十公里的規定也很不滿意,認為這種速度跟購票過站沒有差別。住台北的張姓車主說,他常到南部出差,以為裝了機可快速過站,未料限速過站,過站時間和一般車道沒兩樣,只是省了排隊,「e通機白裝了」。
「不裝機還沒事,裝了還莫名其妙被罰錢」,不少用路人抱怨,國道停止收費時,所有的車都疾駛而過,怎麼這時候就沒有速限的安全顧慮了,「政府簡直是設局坑人嘛!」
聽到車主抱怨的收費站員工也多覺得速限四十不合理。目前收費站員工和國道警察幾乎沒人裝機,他們表示,除了不滿裝機費太貴,為免「不小心超速」被罰也是原因。
員警說,車輛接近收費站,車速大都還有六、七十公里,過站時必須降到四十公里以下,是屬於「急降速」路段,通常多不願在這種路段開單告發,以免遭民怨,但上級要求取締,他們只能照辦。
員警私下表示,限速六十公里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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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chern 於 2009-3-23 18:28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