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便道限速30里開單惹議 網友喊扯
高速公路便道限速30里開單惹議 網友喊扯
2018-06-06 17:48聯合報 記者黃宣翰╱即時報導
有民眾上網PO罰單,指騎機車行經高雄市三民區皓東路轉高速公路下便道,時速才43公里遭警察取締,因該路段限速30公里,引來許多網友喊扯、批搶錢,有人甚至留言「難道要用推的」;警方表示,是附近居民不滿機車車速快,擔心影響社區行人安全向總統府信箱檢舉,警方依法取締。
被開罰1200元罰單顯示,機車騎士行經三民區皓東路轉高速公路下方便道,該處屬小巷道未裝設照相測速桿,但限速30公里,PO網爆料的民眾討拍,竟吸引上千人聲援,「還好腳踏車沒掛車號」、「阿嬤跑步都快超速了」,但也有少數網友支持警方取締。
三民二警分局交通分隊表示,網友誤會,便道段路會用移動測速器取締,是因有民眾向總統府信箱檢舉,指高速公路下便道常有超速機車,影響當地居民出入安全與安寧,警方獲報出動移動式測速器,希望改善當地機車違規情形。
警方說,2年前該路段曾發生死亡車禍,至於限速30公里是交通局所決定的,警方負責執行取締,依規定在100至300公尺前設置照相取締警示牌,取締源於檢舉、陳情,並不是要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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